西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三章 普法责任第二十三条有效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和解读制度,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