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二章 组织保障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场馆、长廊、街区、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或者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