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塑料购物袋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商品销售场所经营者、开办单位或者出租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8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