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献血条例第十九条有效献血者获得无偿献血荣誉卡的,有关部门应当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