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辅警管理工作。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辅警管理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