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三章 人员聘用第二十三条有效对符合条件拟录用为辅警的,应当通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职责要求、工作条件、试用期限、服务年限和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以及终止合同的情形、违约责任等内容。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