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三章 人员聘用第十五条有效辅警招聘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辅警用人额度范围内提出,经同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