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促进和保障第四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志愿服务组织对志愿者工作绩效进行客观评价,褒扬、嘉奖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招聘、录用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有良好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