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增强公民志愿服务意识,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