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二章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委员会、工会干部和会员第七条已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是中国工会的基层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在签约时,应当将组建工会的条款列入合同或章程中,工会组织应当在企业开业一年内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工会必须经上一级工会或者当地总工会批准,并在其领导下开展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