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