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价格条例/第四章 价格调控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适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