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减量化第二十五条有效建筑物、构筑物外部灯饰工程、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应当采用高效节能灯具。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应当采用节能灯具。公共建筑物室内温度调节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的规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