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第六章 监督第四十六条有效审计等部门应当对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依法开展监督。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和捐赠财产使用等情况的监督。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