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监事长、副监事长,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向理事会、执行委员会通报监督情况。

红十字会应当明确承担监事会工作的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