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缴纳会费的公民,可以自愿参加红十字会,成为红十字会的个人会员。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关团体可以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申请参加红十字会,成为红十字会的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与团体会员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享有会员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