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客家围龙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管理人应当加强客家围龙屋的日常维护、修缮和保养。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