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医养康养结合第二十二条有效支持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床位,提供专业服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家庭养老床位及其所服务的老年人给予适当补贴。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