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00年9月22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