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火灾扑救工作由消防救援机构组织、指挥,火灾现场指挥员由到场的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最高行政领导担任。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社会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的,应当接受现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调度。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