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有效船舶及海上作业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