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厨余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