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 免疫、登记与年检第二十二条有效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方便植入便于管理的原则,委托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开展犬只电子标识植入业务。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