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以人为本,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