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第六十一条已修改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和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作品应当加配字幕。电视台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免费开播手语新闻节目,并加配字幕。电信、互联网经营者应当创造条件,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电信终端设备制造者应当提供与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相衔接的技术、产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