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饮用水水源保护需要,优先安排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用地和易地发展用地,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区的规划用地和项目建设。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