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章 特殊规定第二十五条已修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执行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