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未报送有关文件和施工安排,或者未按批准的设计施工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