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第十六条已废止审计机关在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过程中,可以利用有关部门、单位有效的审核或者审计结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