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第十三条已废止社会中介机构在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不得出具虚假报告,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况的,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