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在禁止燃放区域或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八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