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预警信息发布后,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可以减免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有关单位应当停止举办露天群体性活动;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应当减少或者停止户外活动,必要时可以停课。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