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废止

包装农产品的材料、容器和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包装场所、用水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并配备必要的冷藏、消毒等设备。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