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对其销售的农业投入品应当提供产品说明和安全使用指导,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