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采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防范事故和应急救援能力。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