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在住宅装修中拆改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抗震设施,或者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大楼面荷载的,由县级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