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市、县级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同步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及时更新房屋安全信息及解危情况,实现动态管理。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