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应急演练。

高层建筑消防演练应当包含电梯应急处置相关内容。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