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有效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封住宅电梯,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通报电梯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社区稳定,协助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