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奖励扶助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农村中只生育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特困户优先给予救济和帮助。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