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二十三条有效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