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第十七条有效探矿权申请人应当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具有与申请的勘查矿种和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的资金能力。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