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自然形态保持完好、生态功能与资源价值显著的海岸线应当划为严格保护岸线。严格保护岸线应当包括下列岸线:

(一)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包括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戴河国家级海洋公园等范围内的岸线;

(二)秦皇岛海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岸线;

(三)具有特殊风貌保护价值的优质沙滩,包括金山嘴至戴河口、新开口至塔子口等范围内的岸线;

(四)重要滨海候鸟栖息、迁徙地和湿地,包括石河河口、新河河口、七里海、滦河河口等范围内的岸线;

(五)典型地质地貌景观和自然遗迹,包括鸽子窝、金山嘴海蚀地貌等范围内的岸线;

(六)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迹和文物保护单位,包括老龙头、秦皇求仙入海处等范围内的岸线;

(七)其他自然形态保持良好、生态功能与资源价值显著的岸线,包括山海关黄庄至铁门关、汤河口至新河口、戴河口至洋河口、大蒲河口至新开口等范围内的岸线;

(八)经市人民政府认定应当予以严格保护的岸线。

除国防安全需要外,严格保护岸线范围内禁止进行损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各类活动。

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