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塞罕坝机械林场以及周边区域禁止旅游区,并实行全年封闭管理,禁止游客进入。

禁止旅游区之外的区域可以在每年六月十六日至十月十四日开展旅游活动,遇有高温、大风、干旱等高火险天气,应当立即停止旅游活动。其他时间段禁止开放。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