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对在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