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

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法支持和组织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以及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