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执法监督第六十六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聘用的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交通警察维护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但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教育培训和指导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