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十九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应当书面征求城市道路主管部门意见,并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对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进行调整。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设置或者撤除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