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十二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集中办理交通管理业务的场所设立信息查询窗口或者电子查询装置,有条件的可以在互联网上建立交通管理信息主页,方便群众查询办理机动车登记和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有关规定及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