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第二章 体系建设第二十条有效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对农村散居、独居老年人的教育服务,整合乡村教育文化资源,开展适应农村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